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誰讓政客作賤司法?

2013年9月8日 11:16
回台北的飛途上,腦中縈繞的只有一件事:如何讓政客不再作賤司法?

當初修法設置特偵組時,我曾表示反對,因為讓特殊而強大的權力過度集中,非常危險;立於保障被告刑事人權的基點,我也贊同必須檢討檢察官上訴是否浮濫的問題。但是,此時此刻,我不想談論這些問題。因為,當政客的手還可以隨意進出司法,再次重創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時,我知道,我們離這些問題的層次還很遙遠。太快轉入制度改革的討論,只會轉移目前問題的焦點:誰在強姦司法?

特偵組指控曾勇夫關說案,除了到底是合法監聽還是非法偵防的疑雲外,目前至少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故事版本。

第一個版本,如同特偵組新聞稿所聲稱,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及在野黨黨鞭柯建銘透過政治權力,讓法務部部長及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承辦檢察官林秀濤,並因此讓林秀濤決定不對柯建銘的無罪判決提起上訴。

第二個版本,特偵組配合馬政權羅織罪名、打壓異己,清理國會戰場,以利即將開議的立法院,通過核四與服貿等爭議議案。林秀濤則指控特偵組「引用筆錄斷章取義」,陳守煌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依法辦理」,而林秀濤也沒有受到外力影響,本於專業決定不上訴。

我不知道那一個版本才是事實的真相,但是在這兩個版本背後,一定有人說謊;無論是哪一個版本,都有政客黑手伸入司法,都有檢察官配合演出。

對於此時此刻的台灣而言,我必須說,這件事比當初美國尼克森的水門案還要嚴重。最重要的是:確認真相,究責到底!

如果是第一個版本,只要有關說的事實,無論與不上訴的結果有無因果關係,關說者的法律責任雖有待討論,但政治責任無可迴避,請立即辭職下台。若陳守煌、林秀濤兩位檢察官接受了關說,則非辭職可以了事,必須彈劾撤職。

如果是第二個版本,則特偵組可以直接宣布解散了,相關涉案人員負起政治與法律責任,而幕後指揮及參與其中的政治黑手,自然也須辭職下台。

無論是何種情形,只要確實究責,縱使司法受了傷,至少我們還守住了「將髒手伸入司法的政客、幫助政客作賤司法的檢察官,都必須付出最嚴厲代價」的底線,至少我們還能夠誠實地面對問題,開始止痛療傷。

最可怕也是最令人無法接受的結果是:和稀泥打迷糊仗,「大家都沒有錯」、「一切都是誤會」,沒有任何人負起任何責任,只剩繼續交相指控的口水。屆時,恐怕真正倒地不起的,就只剩下司法,以及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我不知道在此情形下,曾勇夫如何還能當一個快樂的老百姓?恕我直言:曾前部長,作為一位曾經領導法務部的大家長,你還欠大多數兢兢業業的檢察官一個公道,你也欠台灣社會一個交待。如果特偵組真的如你所指控,違法濫權、政治惡鬥,你必須要站在第一線,挺身而出、糾舉不法。

當司法首長面臨政客關說時,台灣公民社會對他們的期待,到底是「靜靜地一肩扛下、不做就好」?還是「義無反顧地出面糾舉」?

我突然想起了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在卸任前銷毀了所有關說文件的事。如果連最高法院院長都選擇違反倫理規範針對請託關說者所明定之檢舉義務,沒有勇氣把關說的事實攤在陽光下,讓那些政治髒手現形;無怪乎那些政客沒有忌憚,繼續大膽上下其手。

無論是因被壓迫而屈從,還是本愛逢迎爭寵,法律人實在應該看清:為了權力出賣自己的靈魂,或許能夠換來一時的快意,但在那些權貴眼中,你卻不過是一顆隨時可以被取代的棋子。當曲終人散,你將發現你不僅輸了全世界,還輸了你自己。




荷蘭海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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